香港的士強制電子支付新例於 4 月 1 日起生效,惟實施不足一週,已有乘客懷疑遭蠱惑司機詐財。一名女乘客於 4 月 6 日凌晨由黃埔乘的士往銅鑼灣,被司機誤導以八達通先後付款兩次,合共被扣 175.6 ,比實際車費 112.6 元多收 63 元。事件引發討論,運輸署已主動介入並要求車隊跟進。
▲來源:Thread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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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主於 4 月 6 日凌晨乘搭樂行車隊的士由黃埔前往銅鑼灣,見到車內電子收費機顯示支援 Visa 等多種付款方式,打算以信用卡結賬。司機稱以八達通較方便,她隨即以手機八達通貼向收費機付款,並確認裝置已發出「嘟」聲。然而司機隨後聲稱「唔係呢部機,同個價錢未計隧道費」,指該機無法過數,隨即取出另一部收費機,要求事主再次付款。事主半信半疑下再次付款,同時拍照並向司機索取收據,但司機卻將收據摺疊後才交出。
事主下車後細看收據及核對八達通應用程式紀錄,發現兩筆交易記錄。收據清楚顯示總車費為 112.6 元,當中包括 50 元附加費。應用程式紀錄則顯示,她於凌晨 12 時 56 分先被扣去 62.6 元(即未計附加費基本車資),收款方為一間的士管理公司;僅一分鐘後再被扣去 113 元(即總車費 112.6 元四捨五入後金額),收款方顯示為「的士/中小型商戶」。兩筆合計 175.6 元,比實際應付車費多出 63 元。
一名自稱屬同一車隊的司機留言回應,直斥涉事司機「佢呃你」,並推斷司機「停錶後先入附加費」,導致第一筆交易只收取基本車資。他認為即使屬操作失誤,亦不代表可以再另收 113 元。事主則表示不排除司機只是無心之失,稱「驚真係誤會一場,搞到人無飯開就唔好」,其後表示將聯絡相關的士公司跟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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運輸署發言人回覆表示,署方已留意到相關網上帖文,確認行程由樂行車隊提供,並主動向車隊營運商了解事件,要求車隊盡快與乘客跟進。署方同時提醒,如乘客懷疑司機違規,例如濫收車費或拒絕提供電子支付,可記下事發日期及時間、車牌號碼及司機資料,向運輸署或警方舉報,亦可致電政府熱線 1823 跟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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